山西: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324件

  • 反腐倡廉 | 2021-08-23 18:07:36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骆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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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题调研采访组在山西采访了解到,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检察公信力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深挖“病根”,六大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

    山西: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324件

      据介绍,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324件,处理处分干警319人。在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共评查案件77193件,发现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监督不力,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不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等10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案件657件,全部整改。在整治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共对1934名离职检察人员进行了信息核查,甄别确定具有违规行为7人,已整改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在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财产刑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山西省检察机关共评查案件12万余件,发现问题8200余个,提出抗诉、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2200余份。

      山西省各级检察院坚持边学习、边查纠、边整改、边建制,共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500余项。其中,山西省检察院出台了司法责任追究操作规程,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七不准”等30余项制度机制。

    责任编辑: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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