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八部门部署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 热点聚焦 | 2021-08-25 17:22:24 | 来源:新华网 | 余俊杰
  • 0
      记者25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通知明确,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重点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通知指出,要全面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公办学校投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国有资产,应当符合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公办学校要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使用学校名称和简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责任编辑:田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报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www.zbgfw.cn  |  中报法网  |  联系电话:010-5335296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号:京ICP备2021009060号-1
    • 主管单位:中报国际法律咨询中心   主办单位:中报法网编委会  投稿邮箱:zbgf666@163.com
    • 技术支持:华夏融媒国际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