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添气韵 让环境更优美

  • 中报新闻 | 2021-10-25 17:09:39 | 来源:新华网 | 王淑臣 陈雅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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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判“同心圆”共绘工程,着力化解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涉企行政纠纷,实现产业优和环境靓和谐共生,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算好“生态账”,守卫“城市水塔”

      淮河是苏北的黄金水道,河流滩地成为企业选址建厂的“香饽饽”。2013至2016年期间,淮河岸边的盱眙县河桥镇龙泉村先后有中岩、润宏两家加工生产燃料油的公司入驻经营。

      2018年7月,水利部下发通知,决定用1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根据行动要求,两家公司的厂房必须全部拆除,设备也要移走。河桥镇政府负责两个厂区的搬迁补偿工作,于2019年11月将厂房设备拆除。但由于两家公司共用一个大门且经营范围相似,镇政府不知润宏公司的存在,只与中岩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润宏公司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淮河是淮安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清四乱’是为了保护好淮河水源、守护好‘淮安水塔’,这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清江浦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蒋同一说,“但企业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案涉厂区已被夷为平地,无法现场调查取证,只能从留存的影像资料中查明情况。”

      该院对润宏公司的主体资格和赔偿数额进行重点审查,通过查阅会计凭证及财务报表,基本确认润宏公司客观存在且实际经营。蒋同一根据审查结果最终确认原告公司的经营主体身份和资产所有人身份,通过视频录像比对、当事人指认等形式,确定了遗漏的资产项目。通过向专业的评估机构走访询价,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算好“文化账”,擦亮“城市名片”

      运河之都、文化名城,这是淮安市民引以为豪的“金名片”,是城市流动的文化瑰宝。

      为全面提升京杭运河沿线秩序,2020年10月,淮安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等7家单位联合下发“两违三乱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划定京杭运河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在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进行搬迁。

      淮安市石油物资总公司淮扬路加油站位于京杭运河的河堤范围,属于专项整治的对象之一。“这个加油站可算是正牌‘老字号’,现在政府出台文件让我们搬走,还责令限期拆除,没这道理啊,这损失实在太大了!”原告加油站认为其成立已久,且具备合法手续,经营负责人不同意搬迁,将行政机关诉至清江浦区法院,要求撤销被告的行政行为。

      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是硬道理,保护运河文化也是硬要求。原告起诉后,该院组织水利部门、属地乡镇和原告充分沟通。法官向原告反复阐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国家战略,城市需要对运河加以保护、传承、利用,加油站作为危化品经营单位,不适宜继续开在运河河堤内,应当配合搬迁。但对于搬迁的补偿费用,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几番谈判下来,双方同意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签订补偿协议。“这官司打得真省心,法院替双方考虑得都很周全。有了合理的搬迁补偿款,我们愿意搬迁。”加油站负责人最终与行政机关达成了搬迁协议,一起民告“官”的案件就此得以妥善化解。

      算好“民生账”,留住“城市绿地”

      生态环境的好坏,一头连着城市颜值,一头连着民生福祉。

      古淮河湿地公园是淮安市东郊的一处城市公园,建成之初周边居住人口较少,前往绿地休闲的居民不多。

      为了有效利用公园资源,2016年,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在古淮河湿地公园建设房车营地的议案。房车营地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2017年,公司开始陆续投资建设并经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但问题也接踵而至。房车营地在建设经营过程中,对古淮河湿地公园进行了围栏圈占。“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可就看中了这家门口的大公园,被这房车营地一弄,大家都被拦在了门外,想要进去,还得消费。”附近居民向有关部门投诉道。

      城管部门经审查发现,该处土地性质为永久性绿地,不适合封闭经营旅游项目。房车营地公司圈占经营的方式与永久性绿地的公共属性不相符,便先后作出要求去除栏杆、拆除房车、木屋等设施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司对此不服,向清江浦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查后认为,公司基于对政府的信赖,选址投资进行项目建设,现因为公共绿地属性要中断经营,其中必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但是老百姓家门口的生态权也要充分保障,城市的宜居感受应当触手可及,不能被围栏挡在门外。”承办法官与开发区司法局、城管局进行联动协调,引导原告公司对案涉资产数额进行评估,拿出初步收购方案交由管委会讨论决定,最终达成了异地搬迁的补偿协议,实现了公共绿地回归公共属性、房车营地异地建设继续经营的双赢结果。通过依法妥善化解环境整治中的行政纠纷,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城市添气韵,让环境更优美。

    责任编辑: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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